当前位置:保亭城投 > 新闻中心 > 公司动态

公司动态

关于选聘保亭县保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EPC)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3-10-12 点击:852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请符合条件和有意参与此项工作的单位,在公告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县保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
1.建设地点:保亭县保城镇
2.项目概况:项目规模为1.6万m³/d,占地面积53480.96m²(80.2亩)。人工湿地占地面积41638m²,其中1#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3677m²,2#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9877m²,3#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2280m²,4#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 3342m²,表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5222m²,垂直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 17240m²;综合用房、调节池、回用水池占地面积550m²;道路面积 3128.16m²;景观绿化面积8164.8m²主要建设内容有调节池、垂直潜流湿地、水平潜流湿地、表面流湿地构建,以及道路、绿化、电力等附属设施工程。总投资9129.74万元。
三、工作内容
负责保亭县保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EPC)招标代理工作。
四、报名条件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及相关资质
2.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五、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拒绝电话、邮件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
六、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提供公司简介,资质证书,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单位近期类似业绩及合同;
4.报价函单独盖章密封,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为百分比格式;
5.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交验原件。
以上材料除提供原件外,其余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七、本次保亭县保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EPC)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下浮。
八、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报名地点
保亭县文明中路原工商办公楼三楼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前期部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0898-83666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