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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关于选聘保亭县保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4-12-19 点击:74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请符合条件和有意参与此项工作的单位,在公告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县保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
1.建设地点:保亭县保城镇
2.项目概况:项且规模为1.6万口m³/d,占地面积53480.96㎡(80.2亩)。人工湿地占地面积41638㎡,其中1#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3677㎡,2#水平港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9877㎡,3#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2280㎡,4#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3342㎡,表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5222㎡,垂直流人工混地占地面积17240㎡。综合用房、调节池、回用水池占地面积550㎡;道路面积3128,16㎡。景观绿化面积8164.8㎡,主要建设内容有调节池、垂直潜流湿地、水平潜流湿地、表面流混地构建,以及道路、绿化、电力等附属设施工程。
三、工作内容
负责保亭县保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图审查相关工作。
四、报名条件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及相关资质
2.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五、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拒绝电话、邮件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
六、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提供公司简介,资质证书,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单位近期类似业绩及合同;
4.报价函单独盖章密封,需说明税率,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为百分比格式;
5.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刻录光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交验原件。
以上材料除提供原件外,其余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七、本次保亭县保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按财政预算评审最终结果计取并下浮,发票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九、报名地点
保亭县文明中路原工商办公楼三楼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二组办公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17689895329 

彭女士,18117713051


附件:保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单位报价函